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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暑假安排的通知
[浏览次数:12894 ???最后修改时间:2023-07-04]


各单位,各部门:

根据学校校历和整体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暑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暑假放假安排

1.老生: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可离校,2023年7月3日至7日为实践周,7月8日放假,下学期9月2日(周六)至3日返校注册,2023年9月4日正式上课。新生:2023年9月9日(周六)报到注册,9月11日开始入学教育、领教材、军训等。

2.教职工:2023年7月8日至9月1日放假。为确保暑期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召开、主题教育、高质量发展推进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采取轮休方式安排休假且7月21日前原则上不得离宁,教职工按照本部门(单位)工作安排做好轮休。全体教职工9月2日开始正常上班。

二、相关工作安排

1.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学校2023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及年度目标任务,在全面梳理总结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的基础上,主动谋划下半年工作,按照月度工作要点,做好暑假及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,确保学校改革发展、重大决策、重要部署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。

2.加强校园安全稳定。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思维,切实抓好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的落实,认真组织开展全校范围重点区域安全检查,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3.统筹做好服务保障。相关单位部门要统筹暑假学生留校、校园建设、后勤保障、招投标采购、招生录取、财务报销、网络服务、教育教学、各类培训、社会实践、公务接待等工作安排,切实做好假期各项服务保障工作。

4.严格值班值守。《学院7-8月干部值班表》请在院长办公室网站查询或下载,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暑期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并报院长办公室备案。各类值班人员要强化值班纪律,按时到岗到位,不得私自调岗调班。加强校园巡视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建立值班台帐,确保信息畅通,紧急和重要信息要迅速处置并按有关要求履行报告程序。各单位各部门暑期工作人员安排请于7月6日前报院长办公室(弘毅楼308室)备案,联系人:赵球,86115111,674432295@qq.com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7月4日